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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禁外商经营国内信件快递

2008-11-04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记者昨从邮政部门获悉,新《邮政法(草案)》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消息一出,亚太速递商协会火速联系了四大快递巨头展开讨论。昨日,联邦快递还给本报发来声明,称正在加紧与中国各部门和立法机构合作,希望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而我省的一些民营快递企业均表示,一旦草案通过,这是民族快递业崛起的好时机。

 

  联邦快递发声明“求公平” 

 

  《草案》规定,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其寄递及邮政普遍服务应由邮政企业提供。 

  省邮政公司相关人士解释,《草案》对国内信件快递做了三方面界定,邮政企业能从事所有的信件快递业务,民营快递能从事部分除邮政专营以外的国内信件快递业务,邮政专营内的不得涉足,更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而外资不得从事国内信件快递业务。

 

  显然,这一规定对已进入中国的四大国际快递巨头不利,他们均已开展了信件快递业务。联邦快递在声明中称,公司正在研究新草案,并致力于与各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沟通,“所有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是确保中国企业能够获得最好服务的最佳方式”。

 

  “很显然,国外快递公司对草案的规定很不爽。”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如是说。 

 

  我省民营快递看中机遇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机遇。”武汉诚信中通总经理蓝柏喜称,“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目前还没有作出明确界定,正在商讨中,这意味着还有争取空间。而在此时若限制了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民营快递的市场竞争力将会更强。

 

  武汉顺丰快递的相关人士也笑称,国际巨头在湖北市场的国内快递业务比重虽然不大,但在沿海却有一定规模。现在限制了它们,对这些公司的战略发展都会产生影响。而对于正在寻求发展空间的民营快递,无疑是一种扶持。 

 

  部分业务邮政可自行定价 

 

  新草案还对邮政公司的一些定价权作了修改,改为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现行邮政法规定,邮政业务的基本资费和非基本资费均由政府部门定价;而《草案》将两项业务收费分开,即基本资费仍由国家定价(含普遍服务、专营业务、机要通信资费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而像速递等其他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邮政企业可自主定价。 

 

  “这对邮政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武汉市邮政公司一负责人表示,长年来普遍服务等业务成本高,而国家制定的收费低。如今部分业务向市场放开,有利于提高邮政企业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新邮政法预计明年2-3月份将提交人大进行第三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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