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复星

意欲合法避税 复星整合零售

2008-05-23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5月21日,复星国际(00656,HK)于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将进行两项股权转让,转让完成后,复星医药旗下的齐绅投资将成为国药控股的第二大股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得知,除为了理顺股权关系之外,复星医药此举,可能在税收上节约一笔。

  股权转让为内部行为

  转让之前,国药控股的三方股东为:国药集团、大药房和复星医药,持股比例分别为:51%、40%和9%。

  公告称,此次齐绅投资将向大药房收购其拥有的国药控股40%的股权,代价为6.87亿元;同时,齐绅投资还将向复星医药收购其拥有的国药控股7.04%的股权,代价为1.2亿元。

  股权转让之后,国药控股的三方股东变成:国药集团、齐绅投资和复星医药,持股比例为:51%、47.04%和1.96%。复星医药对外宣称,以上股权转让皆属内部行为。其中,齐绅投资为复星医药全资子公司,复星医药大药房持有其99.39%的股权。

  公告称,公司此举是为了重组旗下成员公司拥有的国药控股的股权,“并作税务规划用途”。

  昨日复星医药董事会秘书告诉记者,大药房做的是药店连锁,之前由于掌握国药控股40%股权,财务报表上包括了国药控股的收益,需要进行梳理。他说,此次股权转让没有外界猜测的那么多深远意义,只是为了便于内部管理。

  转让意在整合业务 合法避税

  医药行业的分析师赵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复星医药此举首先是梳理业务,避免股权关系混乱;第二个原因可能是避免大药房承受不必要的税收;他认为,复星医药下一步可能会将大药房也纳入齐绅投资旗下。

  赵先生说,大药房的业务为医药产品的连锁店,国药控股的业务为医药产品分销、零售及物流,双方业务属于平行关系,而在此之前股权关系上却是国药控股从属于大药房。将国药控股的股权从大药房拿出来是第一步,目的是解除从属关系。第二步很可能是将大药房再并入齐绅投资,让业务平行的双方在同一个平台上,便于协调,避免相互竞争。

  赵先生说,他注意到齐绅投资成立时间不久,他认为“齐绅投资可能就是为国药控股成立的,为的是将复星旗下的医药零售等业务整合起来,这部分业务占主导的可能还是国药控股部分。”

  对于另一个引人注目的 “税收”问题,赵先生认为,国药控股的股权在大药房旗下时,其利润可能要承受很高的税率,而齐绅投资作为新成立的公司,可能在税收上有一些优惠。将国药控股股权放入齐绅投资,能够合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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