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公路

包头环线内货运通道定新规

2008-07-30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均衡市区公路交通流量,保障市区公路交通安全畅通,适应包头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包头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0881日起调整包头环线内的货运公路通道。

 

通告称,以包钢厂前路、西水泉路、沼潭南路、站南路的南二里半路至工业路段、工业路的站北路以南段、站北路、新航路、万青路的友谊大街以南段、哈屯高勒大街的黄河大街至铁西环岛段构成由110国道和南绕城公路组成的包头环线内市区的货运公路通道。擅自在包头市环线内非货运通道运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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