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海运

青岛海关启动海运口岸监管新模式

2008-08-07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近日,从青岛海关了解到,青岛关区为加强实货监管,将借奥帆赛之机,推行出口货物运抵报告模式,从85日起,所有海运口岸均实行出口货物运抵报告监管模式。

 

新监管模式将报关流和货物流进行对碰,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向海关发送出口货物运抵报告,海关在通关环节将报关单申报数据和“出口运抵报告”数据进行对碰并确认数据相符后才能继续通关作业。

 

数据对碰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录入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制集装箱号等信息。海关将对船名、航次、提运单号、集装箱号进行检查。

 

出口运抵报告监管模式推行后,青岛海关此前推出的“提前报关”、“无纸通关”、“多点报关”、“区域通关”等多项业务改革不受影响,仍继续适用。同时,运抵报告监管模式在报告发送主体、发送环节、比对环节的设计上,充分适应了现代物流规律,做到增加报告程序,通关效率不降低,通关成本不提高。

 

据介绍,由于出口关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能源类、资源类、粮食类货物出口监管风险加剧,走私隐患增加,“出口运抵报告”监管模式就是针对于此的应对措施。报关流和货物流数据的吻合,为海关识别守法企业,严密监管提供了佐证;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的介入,也增加了海关对不法分子进行封堵的渠道。

 

据了解,海关将“出口运抵报告”监管模式与企业分类监管模式相结合,对AA类、A类、B类企业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便利通关模式,对CD类企业实行由货申报通关模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并加快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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