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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设药品零售监管体系 将推广过期药回收

2009-01-16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昨天,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王夏娜做客深圳政府在线“政企通”栏目,就药师上岗问题及安全用药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一小时的交流。王夏娜透露,该局拟出台《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办法》,建立完整的药品零售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截至去年,有3888人(次)参加测试,1549人获得《合格证明》。通过考试的人员均挂网公示。王夏娜表示,测试实施四个多月后,实现了药店增长数量明显减慢,执业药师到药店就业的数量明显增加。(因执业药师免试直接上岗,从而减少开店的成本和时间)

  王夏娜还透露,除《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与之前出台的《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购进管理办法》外,目前正在起草市政府规章《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办法》。该局拟通过出台上述文件,建立一个完整的药品零售行业监管法律体系,推动药品零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还有网友咨询,对于已经过期或坏掉的药品有没有专门的回收机构?王夏娜表示,市食药监管局一直很关注过期药的回收问题,但过期药都分散在各个家庭,以及要有一套严格的回收程序来防止过期药流入非法渠道,所以需要联合街道、社区、企业力量一起来做。该局已从去年10月份开始在盐田区盐田街道开展了过期药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试点工作会继续摸索,适当时候将会在全市推开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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