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零售 药店

新医改新增“零售药店”

2009-03-18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相比2008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稿对之前争议比较大的改革举措进行了重新修订。报道称,修改稿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添加了“零售药店”的内容,即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此前,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被认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效表述,因此被最终取消。除此之外,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范畴,还缘于相关行业协会的不断呼吁。

  我国城乡目前共有34.1万家零售药店,员工273万人。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

  据报道,此次新医改,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并未见具体操作政策,将以试点形式进行。对此,修改稿也没有大的改动。但是,在指导性原则上,加入了更多市场要素。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修改稿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

  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部分,还增加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表述。

  此外,在如何选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修改稿也进行了调整,增添了“医改协调小组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而“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或单位开展试点”则被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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