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直销

2008年我国直销监管基本情况

2009-03-20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为重点,加强监管直销企业,密切关注直销企业经营情况、发展趋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敏锐捕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状况和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新情况、特点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打、防、控、管”办法和对策,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遏制传销活动的扩散和蔓延

    传销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与公安机关一起对传销易发多发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周密排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传销组织、人员、窝点、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加大对传销打击力度,取缔传销窝点,惩治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分子,教育和妥善遣返传销参与人员,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全国共查处传销案件255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219件,下降7.90%;案值1.8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51万元,下降29.62%;罚没金额659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8万元,下降24.41%。发出警示提示38.84万次,出动执法人员42.75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91万辆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19857个,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40多万人次,解救人员1.63万人次,停业整顿131户,吊销营业执照36户。移送司法机关167件,移送涉案人员941人。

    当前,传销案件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突出特点:

    1、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趋势。传销组织向学生,特别是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学生渗透的现象十分突出,多次发生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

    2、传销活动向西部扩散蔓延。传销组织借“西部开发”等名义,谎称“国家试点”,诱骗群众到西部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日趋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被骗到内地搞传销现象也有所增加。

    3、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现象日趋严重。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利用互联网传销活动成本低,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

    4、一些公司、企业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一些企业或组织,打着“直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一些不法企业通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加盟专卖店等形式,发展当地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生产性企业利用职业传销团队或被传销团队“挂靠”销售产品活动日益增多。

    5、传销经济邪教特征凸显。从查处的传销案件看,不少传销组织对参与者实行以“精神”为核心的多重控制,对参加者实行高频率、高强度“洗脑”,进而对其产生心理强制,数量庞大的传销人员由此形成紧密的人员网络组织结构。

    6、传销人员和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部分传销组织向黑社会性质演变。一部分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组建自己的职业传销团队,内部等级森严,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掌握了一定的对抗执法检查的方法。部分传销组织还雇佣“打手”,对参与人员实行暴力控制,对举报传销活动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甚至杀害。

    7、传销人员与执法部门的对抗加剧,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河北、河南、江西、广西、安徽、吉林、陕西、湖南等地都发生过多起传销人员暴力抗法事件。在一些涉及人员多、金额大的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中,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妥善做好人员处置工作已成为当地政府及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违法行为看,“拉人头”传销仍然是传销的主要形式。共查处“拉人头”传销案件1537件,占传销案件总数的60.18%。收取入门费传销案件453件,占17.74%;为传销提供条件或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164件,占6.42%;团队计酬传销案件111件,占4.35%;利用互联网传销案件82件,占3.21%;其他传销案件207件,占8.10%。

    从立案查处案件的案值看,主要为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共查处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1306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81.98%。案值5-10万元案件121件,占7.60%;案值10-30万元案件95件,占5.96%;案值30-100万元案件39件,占2.45%;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32件,占2.01%。

    从立案查处案件的违法主体看,主要是个人传销。共查处个人传销案件1424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89.39%。组织59件,占3.70%;其他企业107件,占6.72%;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件,占0.19%。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工商机关要以查处传销案件为突破口,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工商机关按照总局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执法等有效方法和手段,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度警惕和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的传销窝点、传销活动的防范监控力度,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严惩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以规范直销活动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直销业健康有序发展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任务。严格规范直销行为,防止、严厉打击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保障直销市场的健康运行,充分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支持合法经营、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职能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组织开展直销市场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教育销售人员知法守法,净化市场环境,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共有直销企业25户。其中内资企业8户,外商投资企业17户。23户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已经备案,可以开展直销经营。全国共有省级直销分公司116户,其他分公司423户,服务网点10709个,直销培训员1153人,直销员217.26万人。全国共查处直销违法案件48件,案值1006.52万元,罚没金额977.31万元。出动执法人员7.38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2万辆次,停业整顿24户。移送司法机关23件,移送涉案人员35人。

    从违法行为看,主要是违反直销企业设立规定,为31件,占直销违法案件总数的64.58%。违反直销员招募规定4件,占8.33%;违规培训8件,占16.67%;其他5件,占10.42%。

    从立案查处案件的案值看,主要为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为28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58.33%。案值5-10万元案件6件,占12.50%;案值10-30万元案件8件,占16.67%;案值30-100万元案件2件,占4.17%;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4件,占8.33%。

    从立案查处案件的违法主体看,主要是其他直销违法案件,为35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72.92%。直销企业4件,占8.33%;直销企业分支机构3件,占6.25%;直销员6件,占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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