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邮政法 快递

新邮政法将促我国快递服务发展

2009-04-27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快递是邮政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邮政法》使快递企业依法经营和政府依法监管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促进我国快递服务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26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快递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业务之一,近几年来保持了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目前在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有5500多家,从业人员约30万人,年产值在400亿元以上。但国内快递企业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状,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邮政法修订案,对快递业务作了专章规定: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并从资金规模、服务能力、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等方面规定了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具备的条件;明确快递企业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等。

    “此次修订增加了规范快递服务的许多新规定,为快递服务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马军胜介绍,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在加紧出台《快递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实行快递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实现市场经营者合法入市、依法经营、有序退出。同时,邮政管理部门还将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快递企业加盟协议,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他说:“我相信,随着修订后邮政法的贯彻实施,快递服务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据悉,当前快递市场1/3的业务量是通过电子商务牵动来完成的。 “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加快流通速度、降低交易成本、便捷百姓生活,正在逐渐成为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化普及的重要交易模式。”马军胜说,“这种新的商务模式不仅能大大促进邮政业的发展,甚至可以改变邮政业态的发展模式。”

    据了解,2008年全国个人间网上购物销售额1320亿元,占到社会商品零售额的一个百分点,由此带动的包裹快递量约5亿件。

    马军胜说,快递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前景不可估量。他表示下一步邮政部门要积极将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业“捆绑”发展,以培育和壮大邮政快递市场,打造邮政快递业发展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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