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零售

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要天衣无缝

2011-11-24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针对药品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存在巨大差价,药品中间利润过高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出台规定,将掀开药品出厂价的老底,此举为监管虚高药价提供了法规依据,值得期待。笔者更期待,发改委依法查清药品出厂价以后,让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对接。规定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比例,从而给虚高药价瘦身。


  
  看病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百姓生活,而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药品销售环节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诸多环节层层盘剥,到患者手中还能不贵吗?但是,有的地方药品零售价在出厂价的基础上涨65倍甚至更多,药价虚高无极限,药品出厂价、零售价严重脱节,让饱受看病贵困扰的患者雪上加霜。
  
  如果医药蛀虫得不到惩治,药价一路高歌,百姓口袋将被掏空,医改政策的惠民灵魂也会被架空。但是,从药厂、药商到医院、药店都是既得利益者,指望他们的利益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主动为虚高药价“消肿”,肯定不现实。发改委要查处药品虚高黑幕,把药品虚高黑幕由媒体曝光推向制度防黑前台,大幅削减药品流通环节,完善药品招投标程序,把药价降下来。
  
  此前曾有50多家药企联名指出,高药价的根子在医院以药养医。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不畅是事实,但药品零售价翻番几十倍,体制弊端根本掩盖不了药品流通环节的腐败。当下,医疗腐败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药厂、药商,招标人员、医务人员之间俨然结成了顽固的利益同盟。在利益同盟的作用下,利益均沾的各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屡禁不止,“回扣风”在某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虽说中央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不少地方实行了药品集体采购制度,执行统一的中标价。医改政策也准备医药分家,但是某些既得利益者吃回扣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他们不会主动放弃利益。药企与药商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他们也不会轻易改变商业贿赂的惯用营销手段。药价虚高一再曝光,说明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不够硬,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让既得利益者树立商业贿赂法律成本太高,一旦被抓得不偿失的思想。
  
  从长远来看,问责商业贿赂,只是马后炮式的追究措施,治理高药价的关口还应前移,实现打防并举,只有不给医药蛀虫机会,才能从源头上堵住虚高药价漏洞。事实上,除了以药养医体制弊端以外,药价虚高的要害在于医疗产品定价体系不透明,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过乱所致。尽管国家几十次下调了药价,但百姓并未从中感到多少实惠。太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只要某种药品降价,经销商、招标部门、医院就停止引进,药企就停止生产,导致药品一降价就从基本药物目录上消失,而价格高昂、同种疗效的“新药”马上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民众仍难获得药品降价的实惠。
  
  新医改政策决定增加医疗投入8500亿元,以药养医体制正在逐步转型。但是,国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理顺药品定价体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防止医药蛀虫架空医改政策。一方面,国家发改委除了考虑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外,还要压缩药品审批定价权力空间,解决药品价出多门的问题。药品统一按成分定价,不按药名定价,坚决杜绝“老药”披“马甲”变相涨价。另一方面,要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铲除流通环节腐败,挤干药价水分。避免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一旦超标,就要坚决问责、降价。
  
  另外,在医疗腐败潜规则一时半会难以打破的医疗生态下,加强公众舆论监督,让药品招标采购程序在阳光下运行,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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