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零售业

重塑零售业市场规则前景堪忧

2011-11-22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2011年连锁大会最受关注的当属探索建立行业新规则,其中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提出的尊重零售商的服务价值,通过与供应商分别签订购销合同与服务合同规范关系更是引起热议。

  2011年连锁大会最受关注的当属探索建立行业新规则,其中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提出的尊重零售商的服务价值,通过与供应商分别签订购销合同与服务合同规范关系更是引起热议。
  
  目前,零供双方的合作是用一个购销合同涵盖了所有的价值,表面上是零售商的问题导致了零供矛盾。而事实却没这么简单。用王填的话说,传统的交易忽视了零售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如今的交易是双向的,零售商以一定的价格向供应商购买商品的价值,供应商则是以一定的价格向零售商购买服务和劳务。


  
  也就是说,零售商除了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外,还提供了附加的服务,包括物流、海报、特殊陈列、广告展位等,零售商都付出了成本,供应商向零售商购买这些服务,零售商收取报酬是合理合法的。
  
  零供矛盾的焦点长期集中在对供应商收取进场费等通道费用上。由于供应商长期以来以弱势面孔示人,让业界在对待零供关系上倾向于为供应商鸣不平。不过,从24家大的供应商与零售商上市公司2009年利润对比来看,零售商最高的不到5%,最低的1%;供应商最高的44.6%,最低的也有近7%。谁获利更高一目了然。这让业界迷糊:究竟是零售商“店大欺客”,还是供应商客强欺店?
  
  笔者认为,零售商服务的功能及提供劳务与服务的价值应该得到市场的尊重。不过,尽管有近九成的零售商对此表示赞同,但这一规则的重构前景仍不容乐观。因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供应商,短期内都很难对此表示认同。
  
  首先,政府部门目前对通道费用的收取尚无明确认可,如果承认了零售商的服务功能,则意味着推翻了此前在零供关系上的所有规定,这会给行业尤其是供应厂商造成怎样的影响,难以评估。
  
  其次,供应商并不在乎签订的是购销合同还是服务合同,其之所以“哭穷”,说白了就是想自己多赚点,零售商少赚点罢了,绝不希望零售商通过两份合同来收取同样多的费用。然而,供应商倘若仍纠结于以往的合作模式,解决双方矛盾就很难有所突破,甚至会更加恶化。
  
  近年来出台的很多规定只解决了零供矛盾的表象,所以效果甚微。如果真正能够用法律、政策或制度的形式重构市场交易规则,真正把供应商商品价格与零售商所提供的服务严格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困扰行业近20余年的零供矛盾是能得到解决的,零供关系也将走上相对规范的轨道。但这其中最关键的一个角色是政府。倘若政府不给力,前景就只能是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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