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快递 物流

快递物流管理漏洞多 法官提示警惕快递成走私新途径

2012-09-27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据悉,中秋节前快递多,物流管理多漏洞,法官提示,必须警惕快递公司成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的新途径。

  据悉,中秋节前快递多,物流管理多漏洞,法官提示,必须警惕快递公司成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的新途径。

  当前,一些境外的托运人对应正常缴纳税款、按照普通货物通关的货物,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同一批货物划分成若干小份,并将报关单和分运单上的收货人编造为若干人,将货物的货值人为的降低甚至标为无价值的广告品、样品等,使货物看似分别寄给不同的人的快件交付物流公司报关并运输,以达到逃避税款的目的。

  物流公司为留住客户源,甚至经常主动为承运方修改分运单,变更收件人姓名、电话甚至是品名、价值等,帮助托运人逃税。这几乎已成国际快件业务的潜规则。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虽然一般并未获取逃避关税的直接利益,但其在明知托运人意图走私普通货物的情况下,依然主动实施修改报关单、使货物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共犯。此外,相关监管部门往往采取形式检查和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监管,无形中让这种犯罪有机可乘。

  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通过快递入境货物的检查力度。采取国际快递方式实施走私行为实际上隐蔽性并不强—虽然货物名目繁多、收货人姓名不同,但只要能够核对一下货物的分运单就会发现收货地址其实是相同的。而且他会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向同一收货人发货;法官还建议加大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走私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官建议物流公司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司法实践中,许多公司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的共犯,但并没额外获取利益,逃避关税的利益也是由托运方或收货方所享有,仅仅是为了履行合同便使自己沦为他人实施走私犯罪的工具,这值得物流公司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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