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登封市 贱卖 少林寺 释永信

【南方都市报】登封市偷换概念贱卖少林寺 登封释永信矛盾升级

2009-12-18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日前,登封市与香港中旅集团协议组建合资公司开发嵩山景区资源一事被曝光。根据双方初步协议,登封市将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注入合资公司,登封市占合资公司49%股份,港中旅集团占股51%,合资公司计划2011年在香港上市。

  高凌云登封市偷换概念“贱卖”少林寺?登封释永信矛盾升级

  原本是禅宗圣地武学源头的少林寺,如今却成了商业机构利益集团眼里的“唐僧肉”。

  日前,登封市与香港中旅集团协议组建合资公司开发嵩山景区资源一事被曝光。根据双方初步协议,登封市将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注入合资公司,登封市占合资公司49%股份,港中旅集团占股51%,合资公司计划2011年在香港上市。

  “上市门”将登封市政府与少林寺此前长期潜伏在水下的矛盾公开曝光。一边是明星人物少林方丈释永信,一边是实力派登封市政府,其利益之争终于浮出水面。登封市有没有权力处置包括少林寺在内的嵩山景区资产?4900万股价,将控股权拱手让给港资公司是否存在贱卖嫌疑?

  同样令人吃惊的是,作为框架协议书的签约方之一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HK .0308),其身份是香港中旅集团在香港资本市场的上市旗舰。然而本报记者昨天遍查香港联交所公告和香港中旅集团的官方网页,并未发现该集团就此一合作项目有任何公开披露的消息。

  嵩山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

  根据曝光的港中旅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1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占股份49%,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新公司拟定2011年香港上市。

  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自然少不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合资公司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给予减免。”此外,登封市还同意市财政向合资公司注资6000万元,以偿还少林景区拆迁有关债务,确保合资公司正常运营。

  而作为控股股东,港中旅的任务则是从2010年开始,在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

  根据双方约定,包括少林寺在内的嵩山景区诸多门票收入今后全部收归港方控股的新公司,少林寺的门票收入也归合资公司所有,不再是之前少林寺方面和相关部门分成。而根据资料显示,仅嵩山景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嵩山景区目前采用通票,门票为100元,其中30元划归少林寺)。

  释永信与地方政府矛盾曝光

  自从少林方丈释永信打出了“经济复兴”的大旗之后,各路诸侯都瞄准了少林寺。据透露,近几年在少林寺的公共邮箱里,每天都会收到很多来自国内外投行、公司和经济机构发来的商业计划书,不少著名跨国公司如可口可乐、耐克和国际投行、基金会,甚至找上门去希望与少林寺合作。不过,对这些主动伸过来的“橄榄枝”,释永信十分谨慎,“有大抱负”是其一直给外界传递的印象,在他眼里,对政治和社会形象的考虑相比商业利益更为重要。

  因此,尽管近年来炒作不断,释永信坚持不踩红线。以上市为例,从两年前开始,少林寺即多次传出上市“绯闻”,释永信亦在多个场合澄清:少林寺是寺院,有很多文物,不好评估其价值;且一旦上市后经济上出问题,没办法破产,且上市有违佛教精神。

  不过,作为登封市的经济“发动机”,当地政府一度有包装少林寺为上市平台整合当地旅游资源的计划,当时的方案考虑将门票作为上市资产。但由于门票是少林寺和当地政府共同分享,最终由于释永信的反对而作罢。

  少林寺和释永信最大的担心,就是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考虑,将触角伸进少林寺。而这次登封市背着少林寺与港商合作,让担忧变成了现实。

  正是因为释永信的反对,登封市政府此次与港中旅采取密谋的方式,谋求香港上市。随着事件的曝光,登封市政府与释永信的矛盾进一步升级。此前,释永信一直不愿挑明自己跟当地政府的矛盾,“我们是听话的良民,政府让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如今,少林寺的利益有被瓜分的风险,少林寺和释永信又将如何应对?

  登封市偷换概念“贱卖”资产?

  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日前证实了合资公司确实成立了,而且马上就要揭牌。“旅游资源由当地政府管理,寺庙只是管寺庙的事。”对于敏感的少林寺门票问题,崔世英表示:“门票收入当然包括在旅游项目收益内。”

  按照崔世英的解释,少林寺并没有上市,上市的不过是门票收入这块资产。“这是在偷换概念!门票收入是少林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现在将这块资产注入合资公司准备上市,又狡辩说不是少林寺上市,这不是糊弄人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如此评述,“少林寺在这场商业运作中,成为了被暗算的对象。”

  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从政策上看,少林寺作为宗教单位显然不能上市,国家建设部也规定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不能计入上市公司。

  深圳大学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郁龙余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指,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不是某个县市政府的地方资产,登封市政府无权将景区资产打包上市。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也表示,登封市政府有混淆概念,打擦边球之嫌。少林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亦表示,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

  此外,嵩山景区仅仅被作价4900万注入合资公司,控股权在港资企业手中,且合作年限长达40年,加上登封市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措施,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有贱卖的嫌疑。“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这太容易了!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引入投资者都能轻松实现。”私募人士董海平分析称,“如果港中旅不投入真金白银,就有空手套白狼之嫌。”

  更有评论指,以政企合作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无异于对公共文化财产的变相瓜分。倘成先例,可预见的是,所有的风景名胜区都将以同样的方式被瓜分而彻底丧失其公益性。

  原文发布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91218/09097122336.shtml(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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