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广东药事服务费 试点 反映

【医药经济报】广东药事服务费开征艰难起步 试点地反映不一

2010-08-11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打破沉寂,由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广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先期在深圳、韶关、中山、东莞、湛江和佛山这6市试水“药事服务费”,以降低医院药品15%的加价率。

     一直多有争议的药事服务费,终于落地。

  近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打破沉寂,由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广东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先期在深圳、韶关、中山、东莞、湛江和佛山这6市试水“药事服务费”,以降低医院药品15%的加价率。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可根据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分发过程中的成本、医师开具处方的成本和药师提供药学服务的劳务费用,设立药事服务费,同时相应降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

  这意味着,继今年2月被写入医改指导意见后,“药事服务费”逐渐从文件条目走向实践。

  试点地反映不一

  在医改的整体设计中,药事服务费被决策者寄予厚望。广东省的设想是药事服务费门诊以每人次为计费单位,住院以床日为计费单位。其中,医疗保险参保、“新农合”参合人员门诊药事服务费由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药事服务费列入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消息甫出,业界对此充满期待,希望此举能为医院当前面临的尴尬解围。

  “广东是全国唯一的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省,应该说,此举是一个积极的探索。”有医疗机构负责人如是评价。

  对此,中山市开发区医院张弢院长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此次广东省率先开设药事服务费,一定程度上能促使医疗从业者主动钻研药疗技术,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最大程度规避非主观因素导致的重复用药、开大处方等情况,有利于减轻患者的医药费负担。

  不过,也有人担心新举措“换汤不换药”,取消药品加成而形成的缺口有可能会迫使医院为了生存将部分资金缺口“转嫁”到药事服务费中,甚至会催生医生采取“分解处方”的方式来片面追求门诊量。

  记者发现,目前6市药事服务费试水后,反映均不一。鉴于此,各试点城市物价部门在会同卫生、社保部门制定药事服务费标准时都非常谨慎。

  标准悬在半空

  记者在广东省中山市实地调查中获悉,该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对药事服务费开征进行调研,具体的执行方案很快会出台。随后,记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其他几个试点市目前也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操作方案。

  据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师利农院长介绍,该医院(含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09年营业额约5300万元,其中药品收入占全院经营收入的42%,约为2200万元,按照15%的加成折算,医院每年药品利润约为300万元;如果取消加成,按目前盛传的4元药事服务费标准收取,医院肯定难以维系。

  记者到中山市开发区医院和港口镇医院了解的情况亦大抵如此。

  张弢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是伤筋动骨的,今后怎样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营,既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因为各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也决定了其标准不一样。比如中山市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拟先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药事服务费后,由政府以1.5万/人的标准补偿医疗单位,弥补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基本费用。”张弢透露。

  对于药事服务费标准,业内还有一个说法:每次10元。据有关人士测算,药事服务费采取10元的标准可以使医院持平并略有盈余。

  但无论是何标准,记者致电相关物价部门均未得到证实,物价部门只是表示实施标准正在制定当中。在记者截稿之前,6个试点城市均没有明确其收费标准。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对此指出,药事服务费只是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加成之间利益链的一种手段,单纯按门诊诊次、住院床日,都难以体现药事服务费的对价支付,深圳、韶关、中山等地情况各异,更不用说向全国推广。

  “因此,要弥补药品收入的损失,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郭凡礼说。

  举步维艰的原因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政府补贴是否到位关乎生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药品销售、检查费用和手术费用,其中,药品收入占到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一旦取消药品加成全面铺开,基层医院运行经费将会出现巨大的缺口,政府财政补贴将面临大考,尤其是一些贫穷地区。

  郭凡礼直言,他近期对深圳多家公立医院也进行了调研,最大的感受是新开征的药事服务费更多地仍停留在文件层面,具体如何实施、如何收取药事服务费等尚未形成可执行性的方案,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财政补贴模式依然未明。

  “医疗机构最担心的是取消加成后相应的补贴能否到位。目前,新医改进入瓶颈期,在此情况下,实施药事服务费缺乏相应的监管部门和措施,未来的执行力不会很强。”郭凡礼说。

  记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基层医院也同样存在这样的担忧。张弢说,降低乃至最终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最关键的是要在患者负担和医生医疗服务水准上寻求一个平衡点。

  “政府的财政投入则是这个平衡点的核心砝码。”分析人士认为,取消加成,老百姓表面上受益,但在目前的制度架构中,造成药价虚高的根本并没有改变。因此,地方政府自然会担心取消药品加成将给财政挖出一个无法填满的无底洞,这才是各省推药事服务费举步难迈的真正原因。更何况,在实施药品零加成之后,药品收入一旦丧失,公立医院根本无法运转。

  对此,卫生部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临床诊疗路径、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加快推进降低销售药品加成的工作。

  据了解,广东省为此还出台政策,规范各级公立医院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同时还会出台相关政策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和制约。

  原文发布地址:http://health.sohu.com/20100811/n274142022.shtml (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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