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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推促物流业发展“7项措施”

2009-01-16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日前,广州海关推出促进物流业发展的“7项措施”,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集中报关、网上备案、以柜代仓、电子转关、企业自管等。

  这七项措施包括:一是在货物入仓环节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加快资金回笼。支持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申请“入仓退税”政策;对已取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环节即予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二是实行“集中报关”监管方式,方便企业办理货物进出仓手续。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仓库,实行“集中报关”监管模式。对保税仓库出仓转内销货物,实行“出前备案、分批出仓、集中报关”监管方式,方便货物内销;出口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实行“入前备案、分批入仓、集中报关”监管方式,方便货物入仓。

  三是电子申报,网上审批,方便企业办理海关手续。海关电子海关平台与仓库信息化系统联网,仓库在网上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仓库备案、延期存储、简单加工、集中报关、货物进出仓库确认等业务,海关在网上审核和批复。

  海关电子海关平台与仓库信息化系统联网后,企业电子申报,海关网上审批,企业无需往返海关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大大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满足企业24小时运作和快速通关的需求,节省经营成本。

  四是实行“个性化”服务,支持企业拓展物流业务。对有需要并且符合条件的仓库企业,可以“以柜代仓”式进行运作,可以将室内仓库和露天仓库结合使用。支持集团设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为集团内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以适应集团企业物流集中配送需要。支持企业挖潜,在仓库现有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拓展空间,扩大业务,支持大型企业物流运作。

  五是简化转关作业手续,提高通关处置速度。承运出口监管仓库出境运输货物的运输企业安装海关认可的电子关锁等装置的,可简化转关作业手续,免予申报转关单。

  六是推行“协管员”管理,协助管理仓储货物。仓库可聘请经海关认可的协管员,对海关放行后从码头至仓库、或者办结出仓手续后从仓库至码头的在途保税货物进行管理,协助、配合海关开展巡仓、查验及监管货物进出仓等工作。

  七是主动服务企业,提供政策指导。通过举办政策说明会、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好国家保税政策。帮助制造业、商业企业了解国家保税物流政策,利用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第三方物流载体进行物流运作,实现“零库存、即时生产”等生产管理方式,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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