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快递

快递业新规遭90%企业反对

2009-07-03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据透露,7月1日国家邮政局紧急召集京沪穗三地十多家民营快递企业,征求对新拟定的一份《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的意见。《讨论稿》给出了略有差异的两套方案,但核心内容是将邮政专营范围初定在150克以内(另一套方案则补充了同城重量在100克以内)。

    民营快递企业的老总们没有理由不忧心忡忡:这个150克的规定将影响大部分民营快递企业一半左右的利润。
 
    而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近100天时间了。三个月后的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邮政法》即将正式实施。但作为配套措施的邮政专营范围迟迟没有明确。业内人士担心,官方这次的《讨论稿》将设定邮政专营的最后标准。

    此前民营快递业多次呼吁采用“重量加资费”的方案。从2002年开始讨论修订《邮政法》以来,民营快递业就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90%的企业都反对,很明显,一旦这么定了,大批企业都要倒。”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与会企业高层表示。

   “不会这么快就决定,近期还会有一系列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多方研讨实施标准。”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同时兼任上海邮政局副局长的邵钟林7月2日下午澄清。

    150克“生死线”

    当天的讨论会是由国家邮政局组织,官方出席的代表有国家邮政局一位副局长、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国务院法制办和交通部政策法规司处级官员、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

    据了解,企业方面尤其是民营快递企业,基本上都是一把手或者二把手亲自出席。参会企业超过十三家,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北京的六家企业分别是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即EMS速递)、民航快递、中外运发展[7.96 -1.85%]股份公司、宅急送、中铁快运及全日通快递。上海是盛彤实业(即申通)、圆通、天天快递、韵达、增洲实业(即汇通)、全成快递,还有浙江中通速递。广东则只有顺丰速运一家。第三方的专家是中国快递咨询网的首席顾问徐勇。

    前述《讨论稿》显示,国家邮政局提出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内容为“普通信件和单件重量在150克以内的信件的快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国务院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定期调整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第二套方案稍有修改,“普通信件和单件重量在150克以内(国家规定的特大城市市区内互寄的单件重量在100克以内)的信件的快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快递企业高管透露,原本以为国家有关部门和邮政局前期的接连表态,基本认可开放市场的态度,很可能会接受民营企业所呼吁的“重量加资费”的标准。没想到讨论稿中依然坚持单一重量,而且把重量定在150克上。“150克是民营企快递的生死线,若真按此定下来,半数以上的快递企业要倒掉。”

    据了解,邮政EMS资费标准为起重500克及以内20元,而快递业内排名靠前的申通快递资费标准是首重1000克起,省内12元,跨省15元,顺丰速运是资费1000克起,省内12元,跨省20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EMS速递的资费普遍高于民营快递,EMS以20元起价,而民营快递最低的标价只有5元。“但实际上谁都在打折,两三块钱也遍地是,甚至有的地方EMS也能低到三块钱”。

    激辩

   “两套方案没啥区别,都是要把标准卡死在单一重量上,且以150克为限。”另一位民营快递企业高管指出,150克只是相当于30页A4纸的重量,快递封套就占了40克左右,“实际上多少快递业务能运超过20页的东西呢?”

    目前顺丰、圆通、EMS速递公司所承揽的业务中,150克以下小快件业务分别高达36%、45%、56%,而在像全日通、全成快递这样的同城快递公司业务中,150克小快件比重更是高达85%以上。对于这些业务高度依赖150克快件的企业来说,一旦以150克为限,则将减少至少三分之一的业务,利润减少则在一半以上,“因为越轻的快递利润越高”。

    业务萎缩的直接结果,是“将有大批民营快递企业非正常死亡”,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不无担心地表示,这个标准线对现有民营企业的冲击力巨大,即使不倒闭的企业也会因为业务萎缩而大量裁员,毕竟民营企业一向不养闲人。

    正因如此,除了EMS速递,这两套方案在当天的会上遭到与会企业一致抨击。20多人纷纷举手要求发言,以至于原定三个小时的讨论会,一直从上午九点开到下午三点才结束。

    民营快递人士表示,这两套方案的受益者只有中邮集团企业的EMS速递,等于150克以下的市场只给EMS一家独占。但EMS是否有能力承接这么大的市场份额,又是否能够提供给不同的消费者不同的服务内容,却有待进一步追问。“以提供市场垄断地位的方式保护企业并不利于EMS的发展。”

    EMS速递也感到委屈。7月2日,中邮集团公司一位高层表示,国家出于信息安全和邮政普遍服务补贴等角度考虑,确定了邮政专营范围,其他国家也这么操作,并非是为中邮集团牟利而专设的垄断门槛。

    该官员也坦陈,邮政系统虽然已经分为局机关和中邮集团公司,但是在省市地方,两套人马还是同为一个系统,中邮集团的收入大部分要补贴邮政系统的非营利项目。“即使要补贴,今后普遍服务基金和邮政储蓄的利息收入应该就足够了,不应再与民争利。”某民营企业高管认为。

    第三套方案

    与会的民营企业基本上都推荐“重量加资费”的标准。

    所谓“重量加资费”标准,指的是规定某一重量或数倍于当前普通信件邮资的双重标准作为信件专营范围,一方面遏制部分内资快递企业在经营信件快递业务时的低价竞争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费者多重选择。

   “国际上多采取重量加资费的标准。”刘建新介绍,如美国是354克以内且在一类邮件基本资费6倍以上的信件采取邮政专营。欧盟则将标准定为低于等于50克且价格低于2.5倍邮资的信函。国内民营企业倾向于将重量标准设定在100克以内、8倍资费的方案。但EMS速递则倾向于单一重量,且在150克以上。

   “现在定150克也不是死规定,以后还有可能根据发展需要调整的。”中邮集团公司一位高层表示。但民营企业人士却认为不敢相信这种说法。一家民营快递企业高管还指出,“150克的标准把国内快递企业大部分打死了,等过几年放开了这个市场,外资能做了,到时候EMS顶得住那四大快递企业的冲击吗?”

    此前《邮政法》修订过程中,就邮政专营范围这一焦点问题,民营快递业曾多次表达行业不同意见。2003年11月,《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提出,“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引发了四大国际快递和民营快递企业争议;2004年第六稿中,邮政专营范围缩小到350克以下,但将商务信函也纳入了专营范围,又遭到快递业反对;2006年8月第八稿出台,将邮政专营范围再次调整为150克以下,仍遭反对。2009年4月24日公布的新修订《邮政法》第5条则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据悉,在国家邮政局看来,《讨论稿》只是为了"抛砖引玉"。另有消息称,国家邮政局还准备召集消费者专场讨论会,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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