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广东 快递 管理 办法

广东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

2013-05-21 中国零售物流投资网
 

  广东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7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国内首个省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除明确此前快递新国标规定的“先验后签”、禁止野蛮分拣等标准外,还明确了商家在旺季要明确服务时限和应急措施,不能因为“双十一”等旺季就让快递变“慢递”。

  电商虚假承诺致快件延误须担责

  与国家办法相比,广东办法再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视快件包装。快件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收件人应当签收。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收件人确认无破损后再签收。

  此外,“双十一”等电商促销旺季,买家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快递变成“慢递”了。广东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签订长期快递服务的,在订立合同或者协议时,应当明确在电子商务企业促销旺季、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快递服务时限和应急措施。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向收件人提供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虚假承诺。因电子商务企业虚假承诺导致快件延误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电子商务企业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

  快递泄露用户信息需赔偿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窃取、泄露。”《办法》规定,快递企业若因泄露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若由于员工个人违法,而导致用户信息泄露造成损失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并向员工追责。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